简报第233期
作者:     来源: 鄂尔多斯市委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10-02-03

准格尔旗卫生系统三大惠民举措

扎实推进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

   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,准格尔旗卫生系统通过“三大惠民举措”,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,切实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。

    一是全部公立医疗机构所有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。准格尔旗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中,以实行全部药物零差价为契机,坚决破除“以药补医”机制,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的根本性转变,加快建立既能体现公益性、又能调动积极性的充满活力的新机制。从2010年1月1日开始,准格尔旗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将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名录的基础上拓展为所有药物均实行零差价销售,这在全国尚属首家。本次药物零差价销售被准格尔旗旗委政府拟定为2010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。全旗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用药,严格执行自治区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,统一配送,并要逐步实现全旗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价统一,彻底取消加价,全面推行零差价销售。现有二十六家医疗机构减少的收入部分暂由旗财政给予补助。经测算,实行药物零差价后,旗财政每年需为26家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费用约为1500万元。这项政策带给人民群众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挤掉药价水分,使得看病吃药更加便宜,缓解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,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向深入,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,保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。

    二是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零消费。为切实降低住院分娩费用,提高住院分娩率,解决农牧区生不起孩子的问题,准格尔旗从两方面入手,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零消费。一方面实行住院分娩最高限价。全旗各医疗机构实行住院分娩平产、剖宫产限额付费包干制,实行最高限价。基层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、民营医院住院分娩平产每例最高限价560元,剖宫产每例最高限价1100元。旗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每例最高限价660元,剖宫产每例最高限价1400元。另一方面为准旗户籍的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补助,平产补助乡级400元、旗级500元,剖宫产乡级700元、旗级900元。通过这两项政策,在加上农牧民在合作医疗中报销的费用,孕产妇住院分娩实现了零消费。同时还实行了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的政策,2009年共救助贫困孕产妇956名,救助金额28.11万元。免费为1094名待孕妇女发放叶酸,加强了防治出生缺陷工作。

    三是开设济困门诊和济困病床。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“病有所医”,在旗内各大医院分别开设了济困门诊和济困病床。准格尔旗中心医院2009年全年济困门诊病人7874人次,济困病床住院22人次,济困金额达20余万元。为龙口镇魏家峁村一患者减免治疗费近3万元,资助其生活困难费1000元;为甘肃省临潭县新城镇“三无”人员吴平顺免交全部治疗费7万多元,为其垫付陪床费1.13万元。全年收治特困患者7名,垫付或支付抢救治疗费用近5万元。救助贫困孕产妇分娩238人次,救助金额7.48万元;60岁以上患者免收挂号6228人次,免费金额3409元;门诊患者减免医药费819人次,减免金额2.05万元,住院减免医药费6人次,减免金额345.45元。准格尔旗人民医院为低保户、肺结核等贫困患者减免治疗费、检查费、影像检查等费用共3.11万元,102人次,其中门诊74人次,减免1.09万元;住院28人次,减免2.01万元。

    鄂尔多斯市委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2010年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