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鄂前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,牢牢把握统筹城乡发展、推进一体化进程这个主题,继续坚持生态立旗这个根本,走收缩转移、集中发展之路,积极转变生产方式,加快发展生态型、效益型现代农牧业,全力破解“三农三牧”发展难题。
——促进农牧业资源向规模经营户集中。该旗坚持“收缩转移,集中发展”战略,按照“依法、有偿、自愿”的原则,鼓励农牧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,通过转包、出租、互换、转让、股份合作等形式,加快土地整合,推进农牧业规模化经营、集约化建设,大力发展生态型效益型现代农牧业,新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4万亩,培育设施农业示范基地500亩。继续完善昂素嘎查新牧区试点建设,集中建设100户新牧区典型示范户,不断提高新牧区建设品位。全面推广马鞍桥村“一年三季配种、两年三茬羔、一胎双羔、羔羊短期育肥出栏”的养殖模式,加快推进现代养牛业的发展,建设沿无定河流域良种肉牛养殖基地,打造百万只羔羊繁育基地,按照牧区户均5000亩草牧场、100亩饲草料水浇地、年牲畜饲养量500只其中出栏300只,农区户均100亩水浇地、年牲畜饲养量300只其中100只基础母畜、出栏200只的标准,培育现代农牧业典型示范户500户,全旗牲畜饲养总量稳定在200万头只以上,牲畜出栏率达到70%以上。
——加快农牧民向城镇和二、三产业转移。该旗把“转移农牧民、致富农牧民”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措施,促进农村牧区人口向城镇和非农产业集中,全面完成上海庙镇转移农牧民精品移民小区建设,启动建设敖镇转移农牧民创业园,积极实施进城农牧民“就业工程”、“培训工程”和“安居工程”等配套项目,对转移农牧民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,保证每一个转移进城的农牧民掌握1-2门适用技术,引导旗内企业优先录用转移农牧民,建立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的长效机制,切实解决转移农牧民的就业安置问题。
——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。该旗认真执行禁牧、休牧、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政策,划定草场等级,严格以草定畜。加强宣传动员,引导农牧民加快牲畜出栏,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。继续实施“户种百树”工程,动员全民广泛参与生态建设,完成生态林建设50万亩。结合生态重点项目的实施,新建生态自然恢复区180万亩,生态自然恢复区总面积达到747万亩,占到全旗总面积的40%,使生态退化区域得以休养生息,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。
——构建城乡一体保障机制。深入研究和探索符合鄂前旗实际的城乡统筹发展之路,制定出台城乡统筹发展配套政策,维护转移农牧民合法权益,保障进城农牧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就业、就医、就学、住房和社保等公共服务和政策待遇。启动以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农村牧区宅基地置换社保、住房等政策,重点解决转移农牧民的住房、就业、医疗、养老问题。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,全力兑付上级和鄂前旗出台的20多项惠民补贴,多渠道争取涉农项目,加快农村牧区道路、电力、水利、沼气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,夯实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。
——健全农牧业服务体系,围绕宁夏等周边市场,突出该旗羔羊育肥的特色,以建设蒙陕宁周边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牲畜交易集散地为目标,继续完善三段地、城川、布拉格等农畜产品交易市场,不断提高农牧业市场化水平。培育合作经济组织,重点扶持发展三段地土鸡合作社、大场则养猪合作社、蒙根肉羊规模养殖合作社、蒙可羊产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,使全旗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50个,进一步提高全旗农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,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。建立健全科技推广、信息发布、农机作业、疫病防控、灾害预警“五位一体”的社会化服务体系,为农牧业增效、农牧民增收、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支撑。 |